宜春市消防救援支队于7月11日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上半年火灾形势,介绍全市2024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并围绕电瓶车安全风险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具体措施、“九小场所”消防安全重点整治情况、夏季居家防火需要注意的几点等相关工作回答记者提问。
火灾起数同比2023年,下降1.2%。从县域火灾看,多数县(市、区)火灾起数会降低,其中:
截至6月30日,全市共接报火灾1690起,直接经济损失2421.5万元,共抢救被困人员856人,抢救财产价值1.71亿元,保护财产价值5.94亿元。
按照统一部署,今年以来,全市组织并且开展了包括“九小场所”在内的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集中整治安全疏散条件不足、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等突出问题。
期间,全市各级各部门组织并且开展消防安全大自查、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演练、大约谈、大督导行动,检查“九小场所”20.6万余家次,整改各类消防安全风险隐患28.5万余处,组织开展消防基本技能培训考核1.78万余人次,组织消防救援站开展调研熟悉和实战演练1400余家次,组织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三支处置队伍”8400余人次参加灭火救援演练,曝光火灾隐患单位、消防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560余家次。
近年来,电瓶车的火灾是呈多发、频发的趋势,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较大损失。在此次电瓶车安全风险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中,准备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 一是加强电瓶车及车用蓄电池生产企业监督,强化整车以及电瓶车蓄电池、充电器等核心部件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提高安全性能。对电瓶车销售点、维修点,市场监管等部门将常态化开展质量抽查,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从严整治擅自改装原厂配件、拆改限速、更换大容量蓄电池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严厉打击违规回收、二次组装加工蓄电池的黑作坊,对平台企业要求屏蔽“解限速”“增容量”等违规关键词。
● 二是推进充电停车设施建设,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纳入项目配套和施工图审查范畴,同步设计、建设,并督促设计和建设单位按要求落实;在现有小区,合理利用小区内公共空间或周边公共开放空间设置停放场所、充电设施。同时,也积极发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职工之家”“城市驿站”、工业园区等地,建设停放充电设施,向广大职工提倡“满电回家”。
● 三是规范用电价格,发展改革部门开展价格监督检查,督促充电设施运营管理单位公示充电和服务价格,规范市场价格秩序,让群众“能承担”“愿意用”。在隐患整治方面,我们将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停放行为进行检查、劝阻,公安交警部门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执法。
火场疏散逃生不及时是造成火灾人员伤亡的一个关键因素,究其原因主要是建筑本身疏散路径不足,没有足够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或者“生命通道”被占用、堵塞、封闭。为此,我市结合实际,针对人员密集、居住、厂房仓储等5类场所,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整治,根据相关建筑防火设计标准规定,此次集中整治重点为以下九个方面:
● 二是平时需要控制人员随意出入的安全出口、疏散门或设置门禁系统的疏散门,未能保证火灾时从内部直接向外推开,未在门上设置“紧急出口”标识和使用提示;
● 三是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给电动自行车充电;
● 四是单位和住宅小区未按照有关规定施划消防车通道和登高操作场地的标线、标志并设置警示牌;
● 五是在消防车通道上违规设置构筑物、限高栏、固定隔离桩等障碍物,在消防车通道与建筑之间违规设置树木、架空管线、广告牌、装饰物等妨碍消防车操作的障碍物;
● 七是在采用封闭式管理的消防车通道出入口,未落实在紧急情况下立即打开的保障措施;
● 八是在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提醒广大社会单位,如房屋建筑不满足安全疏散要求,应当尽快按照标准组织进行改造建设,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定,严防发生次生灾害。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建立巡查检查、清理管控、宣传教育等制度,及时发现、劝阻、制止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坚决拆除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一是乡镇参与管理。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赋予乡镇(街道)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和经济发达镇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的通知》(赣府发〔2021〕23号)赋予的消防行政处罚权限,依法查处对个人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瓶车或者给电动自行车充电的违法行为。
二是加强联合检查。由消防、公安、综合执法等部门加强联合检查,依法对“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开展检查劝阻、宣传提示和执法查处,对于屡劝或经罚不改的用户,向用户所在单位及社区通报违法行为。
三是纳入物业管理。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对服务区域内电瓶车堵塞或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违规行为,应采取措施及时制止;对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及时报告村(居)民委员会、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公安派出所、消防等部门并协助处理。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对未聘请物业服务企业的居民小区,明确电瓶车停放充电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提示、防火巡查等工作。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应及时予以纠治。
记者:从今年上半年的火灾情况去看,居住场所火灾形势较为突出。夏季居家防火的需要注意的几点有哪些?
夏季气温高,居民家庭用电量飞速增加,空调等大功率电器使用增多且运转时间比较久,一些电气设备和线路年久失修、使用不慎或长时间超负荷运转,极易造成过热和故障短路引发火灾;电蚊香、电风扇等日常小家电使用频率较高,也存在安全风险。居民能对照以下防火小对策,及时自检自查,排除隐患,防患于未然。
一是要加强用电安全。高温天气下,电器原因引发的火灾较多,家庭需要合理控制用电量,空调等大功率电器设备,使用时间不宜过长。不乱拉乱接电源线,按时换老化电器设备和线路,出门时关闭电源。
二是要加强居家防火。烟头不能乱扔,要放入烟灰缸,确保烟头熄灭再离家。家中最好还是不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有此类物品,请置放在阴凉处,避免阳光直晒。点燃的蚊香要放置在金属支架上,不可放在木凳、床单等易燃物品旁。使用电蚊香时,切勿长期插电,不使用时及时断电,远离高温明火。
三是要加强儿童教育。教育儿童不可玩火,玩电,不让孩子接触危险品。火机、蜡烛、电器插座等,请放置儿童碰不到的地方。
一是消防安全管理。单位场所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未开展防火巡查、检查,不及时整改火灾隐患;未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多产权多业态场所消防管理责任不清,未明确共用疏散通道、建筑消防设施等管理责任。
二是场所设置要求。场所设置在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建筑内;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活动用房违规设置在四层及以上楼层;明火厨房未与场所其他区域进行防火分隔;电缆井、管道井等防火封堵不严密;违规设置员工宿舍或违规住人。
三是消防安全疏散。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数量不足;锁闭、封堵、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安全出口未采用平推式外开门;疏散走道净宽度不足 1.1 米;门窗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窗(网)、广告牌等设施。
四是场所装饰装修。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违章搭建;违规使用聚氨酯、塑料绿植等易燃可燃材料来装饰装修;建筑内部装修擅自减少安全出口数量和宽度,增加疏散距离。
五是消防设施器材。未按要求设置灭火器,或存在压力不足、软管破损等现象;疏散走道、安全出口未配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及应急照明,或存在损坏、未通电等现象;未按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或存在管网无水、系统瘫痪等现象;停用、拆除、遮挡消防设施和疏散指示标志。
六是电气消防安全。配电箱(柜)电线连接不规范;电线电缆未穿管保护,直接穿越易燃可燃材料;开关、插座直接安装在易燃可燃材料上;灯具与可燃物未保持安全距离或未采取隔热、散热等措施;随意乱拉乱接电线,擅自增加大功率用电设备。
七是用火用气安全。违规使用明火;违规在营业期间实施电气焊,人员无证作业,未落实保护措施;使用燃气的部位未按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餐饮场所未落实厨房烟道每季度清洗。
八是初期火灾处置。未结合实际制定可操作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未定期演练;员工不懂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不会报火警、不会扑救初起火灾、不会组织疏散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