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持有公安机关开具的《机动车刊出证明》和具有资质的作废机动车收回拆解企业开具的《作废机动车收回证明》,及车辆刊出前,交通运送部分发放的有用《路途运送证》。
2.新置办车辆应当为注册挂号的国六b排放规范或新能源车辆,并持有交通运送部分发放的有用《路途运送证》。其间,新能源车辆应归入《减免车辆置办税的新能源轿车车型目录》;
新置办车辆应当为注册挂号的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卡车(须契合《城市物流配送轿车选型技能方面的要求》(GB/T 29912)有关要求,并归入《减免车辆置办税的新能源轿车车型目录》),且持有交通运送部分发放的有用《路途运送证》。
申领老旧营运卡车作废更新补助资金的营运卡车一切人应当在方针施行期内(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向市交通运送局设置的受理点提出请求,填写《河北省老旧营运卡车作废更新补助资金请求表》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1.请求老旧营运卡车作废补助资金的,提交《作废机动车收回证明》《机动车刊出证明》《路途运送证》(或《路途运送证》刊出证明),以及车辆注册挂号一切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2.请求老旧营运卡车作废更新补助资金的,提交作废车辆的《作废机动车收回证明》《机动车刊出证明》《路途运送证》(或《路途运送证》刊出证明),新置办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路途运送证》,以及车辆注册挂号一切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新置办新能源卡车的,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交《车辆置办税完税证明》。
3.请求新置办车辆补助资金的,提交《机动车行驶证》《路途运送证》《车辆置办税完税证明》,以及车辆注册挂号一切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5.托付处理的,还需供给车辆一切人书面托付书,以及被托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市交通运送局在交通运送综合执法大队( 联系人:王皓 联系方式)和市数政局路途运送事务窗口(联系人:王茵 联系方式)设置补助请求受理点,受理车辆一切人提交的请求材料。
1.受理点对车辆一切人(或托付代理人)递送的材料来初审,如材料不全或不契合补助条件的,应当场阐明原因并退回;契合规范要求的予以受理。
2.市交通运送局对所担任的审阅内容审阅结束后,别离提交市发改局(商务)、市公安交管大队(车管所)、市生态环境局对相关材料来审阅。一切材料悉数审阅通往后,由各部分在《河北省老旧营运卡车作废更新补助资金请求表》上加盖公章,各部分的审阅作业应在受理请求后10个作业日内完结。
3.市交通运送局将各部分审阅结束后的请求材料抄送市财政局,市财政局赞同后,由市交通运送局在10个作业日内按程序将补助资金打入车辆一切人预留的银行账户。